國內賽事

110學年度全國第13屆中等學校沙灘排球錦標賽 防疫須知

【注意事項】

1-各參賽職隊員必須於出賽前提供下列正本/影本證明文件佐證(其中一項即可),未出示證明視同棄賽,不得出賽。

   (一)賽前三天內取得PCR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
   (二)賽前三天內快篩陰性證明(可使用居家快篩試劑,並與健保卡拍照印出留存)。

   (三)賽前14 天完成第二劑新冠疫苗接種正本/影本證明。

*第二劑疫苗接種日期需於2022年2月17日前 / 篩檢證明需於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

2-應聘之執法裁判、委員及工作人員,亦需遵守上述規定並於裁判會議當日提供正本/影本證明文件佐證,始得執行相關業務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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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日期:2022/02/23 14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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